多宝体育1.加快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加快推动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适时做好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健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中医药、新闻作品、广播电视节目等领域法律制度。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健全国防领域知识产权法规政策。
2.健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研究完善商业模式和实用艺术品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新媒体条件下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研究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制度。制定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
1.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形成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综合审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理机制,努力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全方位和系统有效的保护,维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导向性、终局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发挥司法审查和司法监督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研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诉讼程序与无效程序协调的研究。及时、有效做好知识产权司法救济工作。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合作。
2.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完善常态化打防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全程打击策略,全链条惩治侵权假冒犯罪。深化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探索使用专业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应用能力和数据运用水平,完善与电子商务企业协作机制。加强打假专业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国际执法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围绕重点案件开展跨国联合执法行动。
3.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专业化、多宝体育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建立完善专利、版权线上执法办案系统。完善打击侵权假冒商品的举报投诉机制。创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绩效管理。加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绩效评价,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纠纷调解机构建设。
4.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对外贸易法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适时出台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改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体系,加大对优势领域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内货物及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程序,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促进贸易便利。坚持专项整治、丰富执法手段、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打击侵权假冒执行力度,突出打击互联网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侵权假冒违法活动。加强国内、国际执法合作,完善从生产源头到流通渠道、消费终端的全链条式管理。
5.强化传统优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资源调查。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工作指南,加强对优秀传统知识资源的保护和运用。完善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登记、注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传统知识、民间文艺保护和发展基金。研究完善中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建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的信息披露、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制度。探索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建立民间文艺作品的使用保护制度。
6.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宽带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高性能计算、移动智能终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在线监测,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服务商传播影视剧、广播电视节目、音乐、文学、新闻、软件、游戏等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将知识产权执法职责与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责任结合起来,建立信息报送、线索共享、案件研判和专业培训合作机制。
7.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侵权假冒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环保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乡村专项行动,建立县域及乡镇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加强农村市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条件建设。针对电子、建材、汽车配件、小五金、食品、农资等专业市场,加大对侵权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严堵侵权假冒商品的流通渠道。
1.提高专利质量效益。建立专利申请质量监管机制。深化专利代理领域改革。健全专利审查质量管理机制。优化专利审查流程与方式。完善专利审查协作机制。继续深化专利审查业务国际合作,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专利审查机构。加强专利活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联评价。完善专利奖的评审与激励政策,发挥专利奖标杆引领作用。
2.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优化商标审查体系,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商标审查协作机制。提升商标权保护工作效能,为商标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商标行政指导和服务监管方式,多宝体育提升企业运用商标制度能力,打造知名品牌。研究建立商标价值评估体系,构建商标与国民生产总值、就业规模等经济指标相融合的指标体系。建立国家商标信息库。
3.打造精品版权。全面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发挥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版权贸易基地、交易中心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园区(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版权企业,带动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形成一批拥有精品品牌的广播影视播映和制作经营机构,打造精品影视节目版权和版权产业链。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版权代理和版权经纪业务,促进版权产业和市场的发展。
4.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加强我国地理标志在海外市场注册和保护工作。推动建立统筹协调的植物新品种管理机制,推进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提高审查测试水平。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多宝体育科研机构的协作创新,建立授权植物新品种的基因图谱数据库,为维权取证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制度,优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和撤销程序,充分发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的作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升级发展。
1.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推进引领型、支撑型、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强省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可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等基础上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知识产权强市。进一步探索建设适合国情的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2.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形成以知识产权资源为核心的配置导向目录,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和政策优化调整。支持西部地区改善创新环境,加快知识产权发展,提升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制定实施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中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水平。支持东部地区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积极探索、率先发展,培育若干带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一体、运用协同、服务共享,促进创新要素自由合理流动。推进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建设,引导产业优化布局和分工协作。
3.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扶贫工作。加大对边远地区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力度。利用知识产权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进一步开发地理标志产品,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引导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推广应用涉农专利技术。开展知识产权富民工作,推进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扶贫精品项目。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保护水平。
1.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在生产经营、科技创新中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机制。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在重点领域合作中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收购、运营、风险预警与应对。切实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高竞争力。
2.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出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指南,推动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引导优质服务力量助力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出台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性文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3.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支撑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资产的财务、评估等管理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引导企业发布知识产权经营报告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对外投资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协作,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
1.推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引导产业创新发展,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全球战略布局,助推产业提质增效升级。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物联网、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合作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2.完善“中国制造”知识产权布局。围绕“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领域和“互联网+”行动的关键环节,形成一批产业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知识产权。实施制造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进工程,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实施中支持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联合研发,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强化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3.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发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态势报告。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构建优势互补的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建设一批高增长、高收益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4.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鼓励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联盟备案管理和服务,建立重点产业联盟管理库,对联盟发展状况进行评议监测和分类指导。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属于社会组织的,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支持联盟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推动形成标准必要专利,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侵权监控和风险应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知识产权产业化专项基金,充分发挥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提高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与国际竞争力,保障产业技术安全。
5.深化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围绕国家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积极探索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评议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推动评议成果运用,建立重点领域评议报告发布机制。推动制定评议服务相关标准。鼓励和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专业机构在重点领域合作开展评议工作,提高创新效率,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6.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机制。制定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的指导意见。放开国防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国防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分类建设国防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逐步开放检索。营造有利于军民协同创新、双向转化的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建设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平台,完成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形成更加完善的国防科技工业专利基础数据库。
1.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统筹协调。加强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加快推进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修订,推动公共健康多哈宣言落实和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尽快生效,做好我国批准马拉喀什条约相关准备工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拓宽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继续巩固发展知识产权多双边合作关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加强我驻国际组织、主要国家和地区外交机构中涉知识产权事务的人才储备和人力配备。
2.积极支持创新企业“走出去”。健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基金。制定实施应对海外产业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政策。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支持企业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跨国交易,推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和产品“走出去”。继续开展外向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纠纷应对实务培训。
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文化产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交易场所开展版权交易,审慎设立版权交易平台。出台有关行业管理规则,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以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推动建立基于互联网、基础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平台。
2.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内容和工作范围,完善风险管理以及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专利价值分析与应用效果评价工作,加快专利价值分析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的动态管理。
3.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面向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入开展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培育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强化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加大知识产权转化力度。引导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共建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
1.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增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与经济、法律、科技、产业运行等其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实施产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创新对中小微企业和初创型企业的服务方式。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新模式,培育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2.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等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共享。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平台知识产权信息统计、整合、推送服务。
3.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中外合作产业园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创新创业资源密集区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满足创新创业者多样化需求。针对不同区域,加强分类指导,引导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合理流动,与区域产业深度对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4.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服务机构名录库。成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推动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完善专利代理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知识产权服务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管理制度,及时披露相关执业信息。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全国性行业组织。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一业多会”试点。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在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中增设知识产权专业,支持理工类高校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加强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构建政府部门、高校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组织模式,支持行业组织与专业机构合作,加大实务人才培育力度。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完善师资、教材、远程系统等基础建设。加大对领导干部、企业家和各类创新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学术交流,鼓励我国知识产权人才获得海外相应资格证书。推动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选学内容。
2.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成长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专利信息分析等人才培养力度。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实践和使用,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际化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构建多层次、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智库体系。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和企业事业单位专利专员制度。选拔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创新创业指导。
3.建立人才发现与评价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发现人才。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标准。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跨界交流和有序流动,防范人才流动法律风险。建立创新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绿书签、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大宣传活动。丰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形式,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支持优秀作品创作,推出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题材影视文化作品,弘扬知识产权正能量。
2.实施知识产权教育推广计划。鼓励知识产权文化和理论研究,加强普及型教育,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和普及读物。将知识产权内容全面纳入国家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要求,密切协作,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二)加强财力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相互衔接协调,各级财政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各项规划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统筹各级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突出投入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