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体育发起侵权诉讼不能不做专利侵权分析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12-28
 多宝体育图为田力普(前左)与何权(前右)共同为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揭牌。本报记者蒋文杰摄  11月6日,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揭牌仪式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外观设计的专利信息中心,将为江苏省乃至整个华东地区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外观设计专利信息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江苏省副省长何权共同为中心揭牌。田力普指出,希望以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

  多宝体育图为田力普(前左)与何权(前右)共同为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揭牌。本报记者蒋文杰摄

  11月6日,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揭牌仪式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外观设计的专利信息中心,将为江苏省乃至整个华东地区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外观设计专利信息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江苏省副省长何权共同为中心揭牌。田力普指出,希望以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的成立为契机,努力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新路径。

  田力普指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工业设计产业的核心和灵魂。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无锡工业设计园启动建设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这既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的一种全新探索,对加强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工业设计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希望该专利信息中心的成立可以充分发挥无锡制造业优势,以工业设计推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增强区域竞争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何权表示,在江苏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过程中,着重推进了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目前全省已有560多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的建立是江苏省又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服务载体,要以此为契机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据了解,无锡市近年来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通过国际性工业设计博览会的成功举办,逐步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工业设计中心城市之一。今年5月,无锡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了“共建国家(无锡)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受理国内外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81.8679万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累计达184.2790万件。今年前三季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46.9万件,同比增长31.4%。(记者崔静思无锡报道)

  “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看到自己的发明创造可以帮助农民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10月29日,从事农药研发26年的宋宝安获得了素有“中国诺贝尔奖”之称的201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尤为引人瞩目的是,作为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的他,还是拥有8件发明专利的权利人。

  在今年何梁何利奖50位获奖的科研人员中,几乎都是拥有发明专利的权利人,人均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7.8件,比去年提高了近50%,比前年提高了1倍还多。无独有偶,近年来,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科技类奖项评奖中,拥有发明专利成为评审的要件和重要标志。有关专家认为,这不仅体现了发明专利是技术创新水平的标志,也反映了我国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的良好效果。

  “让农作物病害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粮食丰收而进行发明创造,这是最有意义的事。”在宋宝安看来,这就是他专注于农药发明创造的缘由。以往,为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我国要花费大量外汇从国外进口农药,不仅价格高,而且农药残余以及土壤板结等不良影响也逐步显现。为解决这一难题,宋宝安带领科研团队经过多年研究,自主研发了甲基立枯磷、新恶霉灵、广枯灵制剂等高效低毒的新农药及其生产技术,研发了正丙醛直接闭环合成吡虫啉的生产工艺。他的许多发明专利填补了我国相关技术领域的空白,并在实施中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其中,吡虫啉从原来进口价格每吨200万元降低到国产的每吨8万元,为农民带来了实惠。

  其实,不但今年何梁何利奖的50位获奖科研人员大都像宋宝安一样拥有多件发明专利,而且目前国内各个科技奖获奖项目拥有专利也成为普遍现象。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难冶钨资源深度开发应用关键技术”拥有21件发明专利;2012年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格力“变频空调关键技术”拥有11件发明专利。

  “这是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从主管部门到科研人员等创新主体,高度重视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体系逐渐形成的具体体现。”何梁何利奖评选委员会秘书长段瑞春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所倡导的,就是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转型升级,这也是如今各个科技奖项评审重视发明专利权重的重要原因。

  基础科学领域原创成果明显增多,产学研合作取得多项重大突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得到体现,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有所提升等,是如今各类科技奖最为突出的几个特点。

  “近年来在科技奖项中发明专利的增加,一方面是我国自主创新质量提升的标志,另一方面说明我国良好的自主创新氛围正在形成。”何梁何利奖评选委员高文教授表示,这种良好氛围的形成,有利于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事实上,各类科技奖项中发明专利的逐渐增多,只是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一个缩影。从“神舟”飞天到“蛟龙”深潜,从高铁驰骋到大江截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科技界发明专利的数量质量均有了大幅增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引进和模仿永远不能成为世界一流,自主创新才能铸就国家核心竞争力。”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许春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进步与知识产权本身就有着必然的密切联系,发明专利的作用日益彰显,也是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体现。科技界发明专利的增长,标志着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显著提升,标志着我国正由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迈进,也标志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正在加快。(记者赵建国)

  在2011年全国地区专利综合实力排名中,广东省以82.19的总分值,居于全国首位。广东能够拥有今天雄厚的专利综合实力,依靠的不是“”式的投入和发展,而是其知识产权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市场创新主体不断壮大的结果。

  2012年9月,广东省政府以粤府令第173号的形式,颁布了《广东省展会专利保护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作为2010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专利条例》的重要补充,经2012年9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103次常务会议通过,已于2012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首个我国地方政府制定展会专利保护方面的行政规章,将有效规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展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地方专利立法方面,广东已经是多次走在全国前列。1996年颁布的《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专利保护方面的地方法规,被誉为我国专利法制建设中的里程碑事件。时隔14年,2010年,广东省人大又审议通过《广东省专利条例》,成为我国首部在篇章结构和内容编排上完整规范专利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在重大知识产权政策方面,广东同样成为全国的先行者。2007年11月,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2008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要实现从知识产权大省向知识产权强省跨越。2012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重大政策文件——《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决定》,对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作出了明确的规划和要求,并配套了众多重大政策。

  在具体的政策层面,广东同样不落人后。广东是最早制定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省份,现在已经发展为重点资助发明专利和涉外专利。广东是国内第一个重奖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省份,截至目前已经发放相关奖金数千万元,有力激励了专利的创造和运用。广东是国内第一个开展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省份,以广交会模式为代表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

  经过多年的发展,广东在地方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成就。目前,该省已经基本建成由地方专利法规、重大知识产权政策和具体知识产权措施等构成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支撑体系,为促进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和引领作用。

  2012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政府在北京召开年度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工作委员会第4次会议。会议决定共同推动广东创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示范省。

  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从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强省。

  在社会氛围的培育方面,广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努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专利创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专利创造方面,广东一方面加大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预警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计划,有效提升企业和产业的专利创造效能。同时,广东还通过专利申请资助政策扶持、专利代理机构与企业对接等工作,切实解决专利技术从创造到申请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专利创造的水平。今年1月至6月,该省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6683万件,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0873万件,位居全国第一;以《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为4458件,继续位居全国第一。截至今年6月,该省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6.8742万件,位居全国第一。

  在专利运用方面,广东通过加大专利联盟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重大专利实施计划等方面的工作,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促进专利的转化,使企业和产业能够充分运用专利获得市场竞争能力。截至目前,该省已经成立专利(知识产权)联盟20多个,涵盖数字家庭、LED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家具、电器等传统产业。同时,该省企业还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贷款6亿多元,知识产权正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3年至今,该省已经累计投入3095万元,扶持专利实施项目426个,覆盖了21个以上地市,带动了社会和企业的更大投入。

  在专利保护方面,广东一方面通过地方立法和强化执法,加大专利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力度,使专利权人真正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一方面通过省部会商制度等平台,争取国家资源的支持,使相关企业和产业得到更大的保护。2012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广东省中山市举行工作现场会,结和推广开展中山灯饰产业快速维权工作的经验,探索推广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模式,这是广东积极依托国家相关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专利保护的成功举措和重要体现。

  近年来,广东成功争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广东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等一大批“国字号”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为其打造专利服务强省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该省还通过大量和细致的工作,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建设。

  凭借强大的专利实力,近年来,广东在中国专利奖评选中也表现优异:在第13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该省以6项金奖(含外观设计金奖)和34项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在获奖项目数量上继续领跑全国。

  冠军不是目标,只是过程。对于广东来说,位居全国专利实力首位并非其孜孜追求的目标,而是多年来厚积薄发,水到渠成的结果。而随着专利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该省正充分发挥其知识产权优势,推动着该省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009年4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英国泰莱公司发起的三氯蔗糖生产工艺专利侵权的337调查做出最终裁定:广东食品工业研究所及广东广业清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没有侵犯泰莱公司的专利权,标志着中国企业在此次337调查中获得最终胜利。同年5月,美国埃索拉股份有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撤回对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337调查,此前该公司曾经提出生益公司侵犯了其有关粘结片、覆铜板和PCB相关的3件美国专利。

  运用知识产权获得优势竞争地位的广东企业还有很多。2002年起,来自深圳的朗科科技与东芝、金士顿、美国PNY等知名企业签订专利使用许可协议,专利许可收入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近年来,华为、中兴通讯等广东企业,多次位居全球企业专利申请三甲位置,凭借其数以万计的专利,在和国际通信巨头的知识产权对话中获得优势地位,从知识产权的追随者变成领跑者。比亚迪等一批企业也纷纷从跨国公司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被动诉讼参与者,变成凭借知识产权优势,获得国外投资者青睐的对象。

  截至目前,广东省已经拥有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53家,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决定》要求,这一群体将于近年内扩展到300家和1000家。

  2010年7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省委书记汪洋在视察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时,要求知识产权工作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助推器。随着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决定》的出台,目前全省上下正在积极推动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落实,不断夯实基础,提升发展水平,以知识产权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记者顾奇志 通讯员吴勇)

  从“神舟”飞天到“蛟龙”深潜,从北京奥运到上海世博……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中国专利申请量从2001年度的20万件增长到2011年度的163万件,10年间增长了8倍,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11年6月30日15时整,全长1318公里,总投资约2209亿元的京沪高铁第一列G1次列车从北京南站发车,4小时15分后到达上海,在中国最大的两个城市之间上演了一幕“千里京沪一日还”的奇迹。而10年前,中国铁路上最快的火车只有160公里,从北京到上海需要15个小时。在这一奇迹的背后,是2000余件专利融化在高速列车、无缝钢轨、无砟轨道、高速通信等一系列基础技术之中,中国的高速铁路用6年时间走过了国外30年的发展道路,从引进消化吸收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以说,是自主知识产权铺就了举世瞩目的中国高速铁路。

  三峡工程大江截流、中国航母劈波斩浪……回首10年来改革开放进程中,从每一个重大的标志性工程到国计民生的众多方面,大多包含着知识产权的元素。在这些成绩的背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服务重大工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普及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使得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彰显,为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写入其中,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南。

  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将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列入其中,提出到2015年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的目标。到今年9月底,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达到3.02件,向“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迈进了一大步。10年来,我国经济抵御了全球金融危机冲击和各种自然灾害的挑战,在众多领域实现了科学发展和快速增长。中国经济年均增长10.7%,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同期3.9%的增速。

  广东1.8242万件、北京1.5880万件、江苏1.1043万件……在2011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中,位居前列的省市,正是经济发达的省市。10年来,各地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几乎不约而同地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选择,以助力区域经济取得快速发展。

  在此期间,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重要职能。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年度推进计划时,都将地方和区域的相关工作作为计划中重要的环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推动下,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在法规政策体系及机制建设上,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并实施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实施意见,16个省(区、市)制定了战略实施的年度推进计划。各地重视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科技工作,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海外人才引进、高新企业认定和复核中,建立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并将专利产出纳入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管理。

  在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近20个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投融资服务试点及创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等试点工作。2011年,实现专利质押金额90亿元,同比增加28%,涉及专利1953件。

  在多重政策措施的激励和引导下,地方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同步稳定增长。多宝体育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中国发明专利17.2万件,多宝体育授权量是2001年的近11倍;同期,广东、山东、江苏的地方生产总值在国内排名居前,增速均保持了15.0%的领先速度。

  2011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587件,在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中,已经连续3年位居前十之列,同时,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31%,这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去年交出的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中兴通讯、华为公司、中石化、大唐移动等一大批中国企业,10年来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实现屡创佳绩。“这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支持下,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成果。”不少企业负责人由衷地表示。

  10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提升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制定了《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试点方案》,广泛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为核心,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服务产业转型的指导工作,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10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全球化布局;联合统计局和质检总局,继续开展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活动与经济效益状况研究;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印发了《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指南》,在32个首批实施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会同认监委启动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认定工作;还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0年间,企业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从2001年的1000余件增长到2011年的5.8万件,利用专利积极参与海内外市场竞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10年历程,10年收获,10年来我国专利事业取得的成就,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道路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工作,不断推进专利事业的科学发展,再接再厉,再谱新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1月2日,第九届“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博览会暨第十届“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在武汉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召开。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生练、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等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贺化表示,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重要时期,全球资源和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全球化发展格局的影响快速深化,重要性日益凸显。

  贺化强调,我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尤其是2008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知识产权各项工作更是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已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建立了比较全面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步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理念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每年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专利侵权、假冒的大案要案,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努力营造公平、规范、透明的投资环境。

  据了解,此次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以“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主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创新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与先进制造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与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四大议题展开讨论。(通讯员陈仁松 夏 媛 刘莹佳武汉报道)

  时下,各类媒体在报道一件新产品问世,一项新技术诞生时,往往冠以“自主知识产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这表明,知识产权意识在我国日益得到普及深入;但同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自主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有什么区别,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呢?

  不可否认,“知识产权”是个舶来词,而“自主知识产权”则是我国独有的一个词汇,虽然目前已经在广泛使用,但其并不是法律范畴中的概念。“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明确界定的权利,应当是“自主”而非“他主”的,故而也不存在与“自主知识产权”对应的“他主知识产权”。在我国当下语境中,“自主知识产权”是一种政策性语言或者说是中的用语。“自主知识产权”的提出,与我国前些年拥有知识产权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状态有关,其含义是强调我国应努力增加知识产权数量并提升知识产权质量的态度和决心。根据我国对“自主知识产权”一词的实际使用情况,“自主知识产权”可理解为由我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或控制的知识产权,即我国民事主体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区别于外国民事主体拥有的知识产权。因此,准确地说,“自主知识产权”更接近于“中国自有知识产权”。

  笔者认为,如果将“自主”理解为“自己做主”行使权利而不受他人控制或限制,那么,从法理上看几乎不存在“自主知识产权”,更不存在“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因为任何知识产权均是相对而非绝对的,其行使均受到一定的限制。如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应受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限制,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应受不视为专利侵权和强制许可的限制等。

  除了知识产权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权利限制外,知识产权的行使一般也难以真正“自主”,这在专利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举例来说,如果某人研发了一件新产品,而这是在他人专利的基础上改进、研发而成的,即使可以提交专利申请,所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只是从属专利。而从属专利的实施,要受到他人在先专利(基础专利)的制约和限制,在他人在先专利有效的情况下,未经在先专利权利人的许可,实施从属专利,可构成对他人在先专利的侵权。这种从属专利权利的实施并无“自主”行使可言,不能称为行使意义上的“自主知识产权”,更谈不上行使意义上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但是,如果研发的新产品属于原始创新,获得授权的是一项或多项基础专利,即该专利权利都可以由专利权利人自己独立支配、行使,不受他人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制约和限制,才可称为是行使意义上的“自主知识产权”。

  因此,从法律概念上讲,知识产权,必须是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授予权利,才能称之为拥有知识产权。如果有家企业或者发明人刚刚发明了一项新技术,的的确确是自己发明的,而且技术上也具有新颖性等特性,能不能称之为拥有知识产权呢?不能,因为他们没有去提交专利申请,更无从谈起获得授权。如果是拥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可以主宰市场,不受制于人,甚至让别人受制于自己,才算是真正掌握并运用了知识产权作为竞争的工具。

  但是,在当今技术发展快速化和分散化的时代,一项新技术、新产品所涉及到的技术,与他人专有的技术完全无关,也就是根本不涉及到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十分罕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总要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他人的知识产权,只是涉及的数量及程度不同而已。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和著作权,许多都是在前人基础之上完成的,即使那些已经形成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也难以在关键技术环节上“完全自主”,处于完全的控制地位。

  其实,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目前,知识产权能够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竞争的制高点。IBM公司一年的利润超过80亿美元,仅专利许可的收入就有17亿美元。美国圣地亚哥的高通公司,拥有移动通讯CDMA技术的数千件专利。高通公司凭借这些专利,已经从生产企业变成一个知识产权专卖店。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走进了一个靠知识产权来参与国际竞争的时代。

  但是,很多情况下,“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权利大部分其实是不能“完全自主”行使的。将不能“完全自主”行使的“知识产权”作为“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进行宣传、利用,则有误导公众之嫌。因此,采取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理解、宣传“自主知识产权”十分必要。对于涉及法律概念的“自主知识产权”一词,社会各界在使用时,应该更加严谨、科学,动辄就冠以“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极易误导公众甚至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法律争端。(许春明)

  商标许可是交易双方正常行使法律赋予权利的过程,但稍不留神,也许会留下令人烦恼的“后遗症”。近日某知名品牌企业就在这方面与“山寨”模仿者产生了纠纷,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如今,城市中四处可见的便利店,已经是城市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随之而来的“山寨”店也屡见不鲜。每个人似乎都曾注意到,模仿“某某”知名品牌原标识的便利店、服装店,在色调和门店标识的应用上几近雷同,甚至还在招牌上印有“No.55”之类极其容易让人产生错觉的编号,有时足以达到混淆视听的商业效果。

  然而,有一种“山寨”模仿者,它“以假乱真”的店面装潢及商标标识,却是在商标权人授权后装修成这个模样的。原因很简单,这里曾经的确是经过某品牌特许的加盟便利店,但由于合同终止或者店面迁移,原来的加盟商家搬走了,却完整地留下了整个店面装潢,后来迁入的经营者或许是“偷懒”,就直接借用了。

  这种情形并不少见,一些商标权人或品牌经营者没有追踪原来的店面装潢是否拆除。上海一家知名的品牌经营者,它发放的品牌(商标)许可证书已经过期两年了,但使用者店门口上仍然醒目地挂着“某某”专卖店,直到被人发现是冒牌时才如梦方醒。多宝体育与前面“借壳使用”的情形有所不同,这里商家并未变化,只是仍在消费着已终止许可的品牌。可见,商标许可并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商标权人可能会谨慎地评估商标许可的合作伙伴,精心地设计商标许可的合同条款,认真地监控商标许可的合同履行,以确保自己的商标利益。但是,也有人可能忘记了在商标许可终止后,还需要高度注意一些潜在的风险或者对己不利之处。

  一家经营服装品牌的企业负责人曾经发现,在其许可合同终止3年后,被许可公司竟然还在销售其商标的服装。最终,双方各执一词,不得不闹上了法院,最终商标权人赢得了官司。

  虽然清货期应该是所有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都应该关注的问题,但考虑到商标承担着搜寻和识别商品的重要功能,相比而言更值得关注。不过,有些商标许可终止的“后遗症”处理起来更加棘手,需要具有前瞻性的防范思维。

  笔者不止一次遇到有人询问:在投资、合作等过程中,商标权人许可对方或共同成立的第三方(新设立的公司),使用其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现在因为种种原因合作已经终止或者商标权人从新设立的公司中退出了,如何处理该企业字号?事实上,要更改企业名称并非易事,就连那些知名商标的权利人,都对未经许可使用其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登记的“侵权人”常常感到无计可施,更何况是此种情形下企业名称当初还是经过许可才登记的。

  许多商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谓绞尽脑汁。当初在商标注册时,就希望尽量扩大自己商标的保护类别及领域。有的公司不惜重金在45个类别商品上全部注册商标,因为即使是驰名商标,也很难保证能够在所有类别拦住别人的商标注册。某公司曾经在糖果、巧克力等上面申请注册“空中客车AIRBUS及图”商标,生产飞机的空中客车公司为此打了数年官司尽力阻拦,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充分说明,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这个权利来之不易,当然不希望在许可过程中发生对自己不利的情况。

  沸沸扬扬的王老吉争议,也多少折射出一些商标许可的“后遗症”。当初广药集团许可香港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生产王老吉红罐凉茶时,合同只是明确了王老吉的商标许可,对于凉茶的包装装潢根本没有想过。许多情况下,在餐饮等品牌特许经营的合同中,有关商标、店面装潢等标识的使用,权利人应该是一揽子考虑进去。

  商品包装装潢同样是极具冲击力和识别性的商业标志,甚至不逊色于商标本身。加多宝虽“被迫”还回了王老吉商标,但却继续沿用以前红罐的包装装潢,大体上保持了商品形象的历史连续性,广药集团对此至今仍然持有异议。这对从事许可的商标权人而言,应当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风险警示。(袁真富)

  近年来,随着发明专利数量的不断增长和专利授权质量的不断提高,专利侵权诉讼已经告别了单兵作战、散兵游勇式的代理时代,逐渐进入依靠专利代理人、律师、财务人员等不同领域人员介入的团队合作时代。特别是在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依靠专利法律知识和不同技术领域的背景知识对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解释,进而依据专利侵权判定原则进行专利侵权与否的判定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因此,在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的前期,进行严格的专利侵权分析并出具专利侵权分析报告是保障专利侵权诉讼胜诉的重要条件之一。笔者结合自己代理过的案例,对专利侵权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的实体审理阶段,一般需要对专利侵权与否进行判定,而前提条件是需要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基础知识对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解释。在专利侵权判定被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查前,代理案件的律师团队按照法院的审理思路撰写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作为前期预审,未雨绸缪,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无论专利权人的权利类型是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还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进行合理合法的比对都是判定专利侵权与否的关键。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对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需要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不同的专利有不同的解释方法和原则,但至少需要包括如下内容:第一,调取发明专利的历史审查文档,进行禁止反悔原则的判断;第二,根据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内部解释;第三,根据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涉及领域的公知常识性证据进行外部解释;第四,根据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捐献原则的解释等;第五,根据外观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对涉案专利的用途进行解释,以判断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依据专利法及相关法律规范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解释和确定后,需要进一步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其基本方法就是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一一比对,如果构成相同或者等同,则构成专利侵权的可能性较大;反之亦然。那么,专利侵权分析报告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需要专利律师团队通过专利侵权证据调查被控侵权产品,途径可包括公证购买、邮寄样品、展会样品公证等。

  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时,才认定为侵权成立。这就是全面覆盖判定原则。在笔者代理的“电梯开门机”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中,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笔者发现涉案专利没有披露“轿厢门横梁固定在电梯轿厢架上”的技术特征,因此,按照全面覆盖判断原则,由于其缺少某一技术特征,所以结果是并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如果在上一个步骤中,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后发现,涉案专利已经完全覆盖了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构成专利侵权的可能性较大,代理被告的专利律师团队需要尽可能的按照捐献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边界进行规避设计,以避免被控侵权人承担较高的赔偿额。

  笔者在代理的某涉案专利与自动平衡车侵权分析报告中,利用捐献原则帮助被控侵权人实现了规避设计,避免了被控侵权的可能性。捐献原则是指: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对于说明书记载而权利要求未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将其捐献给社会公众,不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上述已捐献的内容属于等同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捐献规则实质上是对等同原则适用的一种限制。之所以如此规定,是考虑到以下情形:专利申请人有时为了容易获得授权,权利要求采用比较下位的概念,而说明书及附图又对其进行扩张解释。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主张说明书所扩张的部分属于等同特征,从而不适当地扩大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实际上,这是一种“两头得利”的行为。专利制度的价值不仅要体现对专利权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要维护权利要求的公示作用。因此,捐献规则的确立,有利于维护权利要求书的公示性,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

  笔者认为,在专利侵权分析报告的结论部分,需要给出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大小。在代理原告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专利侵权结论选择放弃起诉、提起诉讼或者中途和解的诉讼策略;被告则可以依据专利侵权分析报告的结论选择积极应诉、寻求和解、交叉许可或者规避设计等方案。

  在实践中,笔者大多采用专利侵权比例色柱的形式给出侵权分析报告的结论,尽量避免直接给出侵权或者不侵权的绝对性结论,毕竟律师团队与审理法院合议庭的判断不尽相同,又由于专利侵权诉讼受到投入时间、财力、物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把侵权可能性大小告知当事人也许是进行正确选择的好方法。(李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