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体育官方网站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838,697.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0,969,961.1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41,296,079.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92.01%,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丰富的军工科研生产经验和严格的生产管理,以综合防护领域的核心器件及系统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长期致力于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航空放电管、特种熔断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和三防采集驱动装置等。特种熔断器和航空放电管等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灭火抑爆系统主要用于装甲车辆等武器装备,实现动力舱、乘员舱的火灾或爆炸探测、控制及灭火抑爆;三防采集驱动装置主要用于装甲车辆等武器装备,三防采集驱动装置可以对放射性灰尘、化学毒剂、生物气溶胶、工业废气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报警,并执行有效防护任务;除主要产品销售业务以外,公司还承接部分军方委托研制业务。
公司采购部负责研发、生产所需物料、设备、包装材料、辅料等的采购业务。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由生产部门、工程技术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提出采购需求,通过询议价、比价后形成产品报价审批单,选定合格供方,编制采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部拟制合同并组织内部评审,与供方签订合同实施采购。主要物资的供应商采取批量采购、分批交付模式,以便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和合理库存水平。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采购物资质量、成本以及供应速度的控制提供较好的保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主要结算方式为发货后挂账付款,付款周期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
公司主要采取以任务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整机/总体单位或上级配套单位的订货量组织军品生产活动。根据公司订单任务和经营目标,结合库存、原材料等情况形成年度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月底对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公司已形成相关内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公司以产品为中心组织生产,整个生产过程中,市场预测、订单确认、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生产实施、出货检验等各个环节以产品为单位组织安排。通过计划信息的反馈,保持信息流的统一口径,达到生产计划的统一调度。
公司军品销售中,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三防采集驱动装置系统等通过军方招标方式实现销售,在军方未审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暂定价格通常是军方用户与公司根据同类产品的审定价格以及中标报价等多种因素确定的,最终以军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销售价格。系统类产品主要根据军方客户的需求进行滚动发货,客户验收之后报送付款计划并根据计划向公司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器件类军用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通过承接器件研制项目获得,公司根据军方需求研制相关器件,而后定型并实现批量供应。器件类产品的价格主要是通过公司与军方用户单位协商议价确定的,以承兑汇票为主要支付方式。
公司委托研制收入主要通过承接各项军工科研项目实现。军工科研类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军方部委制定的科研新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军方部委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度阶段进行拨付;另外一类是由军工用户单位制定的科研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用户单位和公司协商议价确定,用户单位根据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付款。
公司民品销售主要为系统类产品和器件类产品。民用系统类产品主要以矿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为主,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产品主要通过客户择优比选等方式实现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是公司与客户或经销商根据市场、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公司按照“装备一代、生产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研发思路,组织相关研发工作。“研制一代”主要集中于公司列装产品的升级换代,包括产品的性能提升、质量工程及下一代产品研发,“预研一代、探索一代”主要是公司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新型产品的预先研究和探索。公司预研产品主要采取与高校、研究所合作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跟踪前沿技术,解决技术来源,聚焦工程化及产品推广应用,最终实现产品列装。
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研发质量,通过积极和用户沟通,明确研发项目的设计需求,同时在研发过程中,设置了包括设计评审、工程化评审、工艺评审、质量评审等一系列评审过程,在正式生产之前还需完成规定的一系列严格的验证试验,以确保研发质量。
公司把持续改进作为产品研发的质量目标,在产品正式列装之前,公司通过市场反馈、环境综合性检验等方式暴露产品缺陷,从而优化产品设计。另一方面,多宝体育公司积极参与产品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了解产品功能、性能要求,以便在后期产品研制过程中指导产品设计。
军工电子行业所涉及的电子技术、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系统及装备广泛应用于兵器、航天、航空和船舶等军工产业集群中,为各种重要装备提供技术支撑和配套支持。根据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到2050年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目前我国军队正处于信息化建设关键阶段,军工电子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未来军工电子行业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军工电子行业产业链较长,涉及面宽,应用领域广泛。公司的系统类产品和器件类产品大部分为军品,从客户数量来看,军品的客户数量较为集中,符合军工行业的特征,同时由于军工采购具有强制性、计划性、可靠性、安全性以及保密性等特点,军方的采购对象一般不会轻易发生变化,且型号产品从立项、列装、量产到淘汰的周期都较长,因此公司军品批产供应的后续需求稳定性较高,延续性较长。
公司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目前主要产品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综合防护系统中的灭火抑爆系统在军用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辆装甲车辆要充分发挥其战斗效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是,当它被炮弹击穿之后仍能保持乘员的生存能力。公司灭火抑爆系统能够满足在极端高温、高动态环境下快速响应、可靠反馈的军方技术要求,产品实现难度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综合防护领域,从器件制造技术的专研,到系统集成相关技术的积累,公司已形成自身核心的技术优势,并形成核心技术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该产品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自身发展实现了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以及应用,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军用灭火抑爆系统自主研发能力并实现量产的公司之一。在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领域,公司竞争实力突出,在军方组织的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统型招标中得到认可,凭借多年的技术储备、工艺水平及综合能力,公司最终在七家竞标单位中位列第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配套关系中,公司产品配套的装甲车辆型号数量排名第一。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一直专注于综合防护领域,具备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公司的军用灭火抑爆产品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深厚的技术储备,持续提升和巩固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核心产品的量产,维持了国内行业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尽管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需求受整车年度任务影响出现了下降,但公司加大研发投资,积极承接军工科研项目,全年实现新增委托研制收入1,683.20万元,增长高达三倍。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保持并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国内军用灭火抑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实现了产品的自主研发及制造。未来随着武器装备现代化的逐步推进,以及灭火抑爆技术在军用领域应用范围和场景的扩大,未来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本行业。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力争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生产和研发的器件类产品主要以军用放电管、军用熔断器为主,随着国家推行国产化进程的实施,放电管、熔断器等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基于公司的产品技术优势,放电管产品在原先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大量的新型号,基本满足现阶段国内装备发展需求,经过十几年的研制,产品已在多个型号军用产品上应用,公司具有稳定的生产制造能力,产品技术成熟。在熔断器产品方面,公司产品实现了多型号规格覆盖,工作精度高、可靠性高,产品在航空、海军等领域具备庞大的应用需求。
除了满足当前的武器装备需求外,为了保证技术先进性,公司和用户单位共同推进下一代军用器件的发展,针对放电管,公司已经在探索放电能量更好和击穿电压更准确的新型高能放电器件,针对熔断器,公司根据国际先进水平已经在进行新型熔断器的研究。
军用电子元器件不同于民用产品,军方对于器件的质量性能要求非常高。军用器件需要在复杂多变的场景中保持高稳定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较高的工艺质量控制,在检测过程中需求严格、准确的检验技术和方法,同时考虑到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保密性等因素,军方客户一般都会选择型号产品的器件研发单位作为配套供应商,军品的技术门槛和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未来随着武器装备信息化的逐步推进,发挥基础重要作用的电子元器件领域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领头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新型灭火抑爆系统领域,深耕细作,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的研制工作。此外,在三防领域产生阶段性成果,三防通用采集驱动防装置完成了样机试制、验证,部分产品进行了小批量交付。在特种熔断器、航空放电管等核心器件研发方面,完成了多型号的国产化替代工作,加速了武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是我军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装备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为顺应国防建设强化武器装备智能化引领作用。公司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相关技术,开展三防、火灾探测器系列产品等项目研制,提升了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研制实力,为下一步的推广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外,公司持续加大锂电池储能站安全防护系统的研制,该系统主要解决传统技术手段在预警、误报、火灾抑制等技术环节中存在的不足,目前已完成实物样机试制,正在进行系统测试。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出席了本年度内召开的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为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多宝体育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多宝体育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012.5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汇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保险理财、融资租赁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司管理层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28日(星期二) 至04月0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04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04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28日(星期二)至04月0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2022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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