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体育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02
 多宝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多宝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9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5,602.2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0.89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53亿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规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目前正全力集中资金进行钾肥产能的快速扩建,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和发展,支持公司第二个100万吨/年钾肥项目达产、第三个100万吨/年钾肥项目投产以及满足开展非钾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成为世界级钾肥供应商奠定基础,力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兼顾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方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与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先生、潘同文先生、赵天博先生、朱武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马英军先生汇报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线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管理层在本年度落实、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虑了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了行业和当地的薪酬水平,能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公司计划继续加大钾盐项目投资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2023年度公司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5亿元(本外币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会议室。

  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1)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多宝体育潘同文先生、赵天博先生、朱武祥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6及议案7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同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公司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江之源”)于2021年5月27日分别签署了《关于放弃上市公司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的声明与承诺》,承诺自出具之日起5年内分别放弃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6,500万股、900万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参会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权利,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权利;同时不谋求也不与任何第三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6)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新疆江之源、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劲邦劲德”)、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天壬”)已分别就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放弃所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做出了安排及相关承诺如下:

  ①新疆江之源《关于进一步放弃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之声明与承诺》:1.《原承诺》(2021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放弃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之声明与承诺》)中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继续有效。2.本合伙企业进一步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次重组所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参会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权利,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权利等。

  ②劲邦劲德《关于放弃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之声明与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本合伙企业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参会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权利,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权利等。

  ③凯利天壬《关于放弃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之声明与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本公司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次重组所取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参会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权利,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权利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金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多宝体育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2年的工作情况。同意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多宝体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本议案中监事的薪酬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氯化钾,分为粉末结晶状与颗粒状,用于农业直接施用,或者用作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原料。农作物施用钾肥可以增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品质,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油料作物的粗脂肪和棕榈酸含量、薯类和糖料作物淀粉和糖分含量;增加纤维作物及棉花的纤维长度、强度、细度;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C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果蔬粮食等作物均需要钾肥的施用,其中果蔬、玉米和水稻是钾肥主要下游需求,三项作物对钾肥的需求占比分别约为17%、15%和12%。

  公司在老挝甘蒙省开发实施的东泰钾盐矿项目,是我国首个在境外实现百万吨级规模生产的钾肥项目,实现了我国境外钾盐开发领域的重大突破。当前拥有老挝甘蒙省263.3平方公里钾盐矿权,折纯氯化钾资源储量将超过10亿吨。凭借多年来对已有钾肥生产装置的运行管理以及研发技改,公司形成了全面机械化的开采系统、低耗高效的选矿系统及工业化充填系统,实现了具有竞争力的成本水平,建立了系统的生产组织,组建了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为项目产能进一步扩建奠定了重要基础。2022年3月,公司仅仅用时17+6个月(17个月投产,6个月达产)即实现了首个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达产目标,正式步入百万吨产能阶段,保持了公司在境外钾盐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第二个100万吨/年钾肥项目选厂于2023年1月1日投料试车成功,不断刷新钾盐行业百万吨级产能建设的速度。同时,公司第三个100万吨/年钾肥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设,力争2023年年底建成投产。

  公司针对大红颗粒钾的旺盛需求,2022年启动了大红颗粒钾扩建工程,第一个100万吨/年钾肥项目配套大红颗粒钾一期工程30万吨/年项目投料试车成功,并转入正式生产;随后,大红颗粒钾二期新增50万吨/年产能扩建项目已于2022年底启动,力争2023年投产。

  随着公司产能的翻倍提升,公司着力构建国际和国内双循环、境内外联动的销售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多元化优势,并根据钾肥市场行情,动态调整销售策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对目标市场供应服务能力,创新采用线下销售、线上销售、售后服务三元结构的销售模式。

  公司持续深耕国际市场。通过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设立销售子公司/办事处以及搭建东南亚化肥资讯网站等措施,加大推广宣传力度,增强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能力。当前公司产品已销售至越南、印尼、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日本、韩国、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积极布局国内市场。2022年初,公司与中农集团下属中农控股公司签署《2022年春耕保供战略合作协议》,携手保障春耕农业生产的用肥需求,老挝钾肥生产基地对稳定国内钾肥供应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渐显现。2022年10月起,公司先后与11家国内专业钾肥贸易商及化肥生产企业签署《钾肥供销合作框架协议》,将根据国内市场需求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在2024年6月30日前向11家合作方销售钾肥合计不超过248万吨,通过实施积极的回国销售战略,为国内钾肥保供稳价做出重要贡献。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